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臺海網5月18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台“立法院”16日三讀通過“所得稅法”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配合財政健全方案,新增所謂“富人稅”條款,包括恢復金融業營業稅至5%、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、增加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等加稅,並搭配提高所得標準扣除額、薪資特別扣除額等小減稅方案,預計財政健全方案,可以公庫增加650億(新臺幣,下同)稅收。
  據報道,台“財政部”所提出的財政健全方案,是近來年少見的大規模加稅措施,但在“立法院”僅一個會期,就快速獲得三讀通過,雖被喻為史上最大加稅案,但以提高免稅額及扣除額方式,讓所得偏低的納稅義務人,附帶享有小幅減稅的“小確幸”。
  在加稅方面,金融業中的銀行業、保險業營業稅率從2%恢復至5%,銀行及保險業金融業營業稅當初從5%減至2%,是因10多年前銀行逾放嚴重,當局降營業稅,讓銀行業者可以打消獃賬,現在銀行逾放比低,盈餘大增,合理地恢復5%的營業稅。
  現行金融業營業稅為2%,金融業營業稅收入目前都是撥入金融特別準備金,全部未納入公庫收益,但自2025年開始,就要全數繳回公庫,由公庫統收、統支。
  被加稅的還有股票投資人,調整島內居住個人股東,獲配股利凈額的可扣抵稅額,只能減半扣抵;非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凈額的可扣抵稅額中,屬於加徵10%營所稅抵繳股利凈額的應扣繳稅額部分,也調整為現行規定的半數。
  所得凈額高的富人也被加稅。綜所稅率加1個級距,所得凈額超過1000萬的部分,適用45%的稅率。“財政部”表示,這是提高高所得者對社會的回饋,以達到量能課稅及縮小貧富差距的目的。
  至於,減稅部分,適用於綜所稅納稅義務人,綜所稅納稅義務人個人標準扣除額從7.9萬,提高至9萬元,有配偶者從15.8萬提高至18萬;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,由10.8萬提高至12.8萬,預計全台有約700萬人受惠,最快於2015年起生效、後2016年申報綜所稅時適用。 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台史上最大加稅案三讀通過"富人稅"公庫年增650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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